省佛教协会:
您会提出的关于对云南省第三批通过资格认定的278名汉传佛教教职人员给予备案的申请,本行政机关已于2020年1月14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3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认定备案。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