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2-06 16:45:37       【字体:大    中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民族宗教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要求,2019年,省民族宗教委通过云南民族宗教网共计发布政务信息2335条,主要通过云南民族宗教网、云南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云南民族时报等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是政务热线接听情况。做好“12345”政务热线接听工作,省民族宗教委经办人及时接听“12345”热线省平台转接的电话,共接听政务热线来电2件,转接成功率100%。

三是发文办理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2019年共正式对外行文269份,较2018年减少15.4%。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根据我省“一方案、三办法”的要求,先后制定了《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在门户网站发布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将执法主体、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执法依据等向社会公示。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本部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要求,省民族宗教委于2019年1月和7月组成2个执法检查组,先后对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基督教“两会”和龙泉观、黑龙宫、“三一”国际礼拜堂进行了随机抽查。执法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台账、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相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和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情况、开展宗教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检查情况在云南民族宗教网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有关规定,云南民族宗教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有依申请公开专栏,链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2019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6件,其中3件为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交办,3件为省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邮箱收办。6件依申请公开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在规定时间20个工作日内答复,答复书要件齐全,不存在缺漏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制度》《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二是严格保密审查。严格执行《省民族宗教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填写《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对各处室提供准备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坚持做到“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台账清晰完整,并按要求与省政府公开平台进行链接。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网站建设及规范管理工作,完善网站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提高网站实用性,推动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93号)要求,规范网站域名使用,将云南民族宗教委网站域名ynethnic.gov.cn申请变更为mzzj.yn.gov.cn,并进行备案。对原省民委和省宗教局网站使用的域名按程序进行了注销。二是按照《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务公开规定》要求,对云南民族宗教网进行栏目优化,根据省政府要求,对网站进行自查并整改,按时上报自查整改报告及年度报告,全年未被通报批评。三是加强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规范管理,按时备案,实时发布政务动态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分管全委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成立了由省民族宗教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委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二是健全监督渠道,在门户网站公布单位政府信息监督投诉渠道,可通过来信来访、邮箱来件、电话反映等形式对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明确专人办理,保障监督渠道畅通。

三是每年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干部及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云民宗办发〔2019〕6号)安排,2019年6月24日—27日,举办了省民族宗教委系统文秘保密政务公开调查研究写作和信息业务工作培训班。培训重点对政务公开工作概要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讲解,全省民族宗教委系统负责文秘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的116名同志参加培训。

四是2019年省民族宗教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认识方面,少数处室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在学习方面,部分处室和单位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到位,应用《条例》处理问题还不熟练。

2020年,省民族宗教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作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自检自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扎实做好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着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审查。二是着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明确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三是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委做好政务公开的能力和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月21日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