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硕果累累

来源:怒江州民宗委       发布时间: 2021-01-11 16:44:19       【字体:大    中  
  

“十三五”期间,怒江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坚持脱贫攻坚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同步开展,深入开展“四级联创”和“十进”示范创建,实现“双融合、双推进、双达标”,奋力绘就“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华章,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呈现出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

  2010年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2016年启动实施民族文化“双百”工程,扶持抢救了一批民族濒危文化,出版了一批重要民族文化资料和四个民族精品歌舞剧目音像制品;组织培训了一批民族民间非遗传承人;支持出版了《汉傈新词术语对照词典》,进一步推进傈僳文标准化、规范化使用;支持普米族首部电影《归途》和《独龙车站》电影的创作;普米族舞蹈史诗《母亲河》、傈僳族舞蹈史诗《傈僳人》、怒族剧目《啊!阿怒》、独龙族剧目《独龙江·独龙人》等剧目在各地相继上演,屡获佳绩;建成了独龙族、怒族、普米族3个人口较少民族博物馆,填补了民族博物馆空白历史;实施民族文化校园传承工程,完善民族文化特色课程建设,建立健全民族文化校外辅导员互动机制,在中小学开展射弩、民间歌舞、民族乐器制作及弹唱、民族八套舞等民族文化传承和传播,弘扬了民族团结进步文化正能量。

  怒江州把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加大“精准滴灌”式宣传教育力度,编印创建工作文件汇编和应知应会100题学习资料,把每年8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编印发放宣传折页、海报等;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多渠道、全方位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唱好民族团结之歌,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口岸(边检)、进医院、进家庭“十进”活动,掀起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的热潮;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村史馆,留住乡愁记忆,有效拓展感恩教育的渠道和载体;注重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堂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红色文化,特别是历史传承的“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红色文化,加强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将片马抗英、滇西抗战、边疆人民心向党、“感恩共产党、感谢总书记”等红色基因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表现形式,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红色基因永葆活力、彰显影响力、传播正能量,成为激励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精神支柱和行动指南。

  “十三五”期间,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立体推进“十大工程”,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国家和省级部门倾斜支持怒江,珠海市、中交集团、三峡集团、大唐集团等情倾怒江、心系怒江,全州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惠民工程持续推进,全力支持和帮扶怒江州各族群众跨越发展,让生活在怒江大峡谷的各族群众与全国人民同步奔小康。自2016年以来,全州有8000多名扶贫工作队队员驻村入户,2万余名干部结对帮扶,用自己的“辛勤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目前,全州建成了67个集中安置点、43个就业创业服务点、50个扶贫车间,配套了学校、卫生室、村史馆、文化活动场所、农贸市场、超市等,方便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就医就学;采取建产业基地、抓劳务输出、办扶贫车间等措施,实现了搬迁家庭户均1.85人就业;绿色香料产业已成为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支撑,香料植物种植面积达144万亩,其中,草果种植面积达111万亩;组织化推进特色种养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00%覆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549元提升到2019年的7165元。全州26.96万贫困人口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24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独龙族、怒族、普米族、傈僳族等“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自信心、自豪感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先后修订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9个单行条例,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自治条例,高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出台一系列具有“首创精神”的制度和机制,成立由各级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行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月度任务清单措施。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构建起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创建工作格局。目前,怒江州有8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8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有30个模范集体、48名模范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有145个先进集体、405名先进个人受到州级表彰;有4个国家级、164个省级、276个州级、618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7968户示范户。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