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省民族宗教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建党100周年的重要节点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王宁书记所作的报告,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六个坚持”的要求,明确了 “八个方面”的主要奋斗目标和具体实施路径,描绘谋划了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指导云南未来五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宗教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遵循。全委各级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把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必须找准定位、融入大局,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更深入”的奋斗目标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瞄准目标任务,在努力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按照增进共同性的要求改进民族工作,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进宗教管理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深入开展相关课题项目研究。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高质量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好《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行动,落实“十进”措施。
会议要求,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准,全面梳理现行民族政策法规文件进行,健全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的法规体系,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持续整治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抓好即将正式实施的《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即将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深化研究,编制好《云南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中长期规划》。
会议强调,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宣传、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要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用心用情多为群众办实事。
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并交流学习体会,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