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民宗函〔2021〕37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提出的《云南文旅融合发展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对策建议》(第0077号提案),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为云南发展民族特色旅游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省民族宗教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多举措加大全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力度,积极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到旅游文化与乡村振兴发展当中。
一、关于“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旅游景区”
省民族宗教委积极鼓励引导全省各地多形式、多层次、深领域开展创建工作,打造各具特色的创建联盟,创新推进旅游景区、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共创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双龙营镇普者黑景区和昆明七彩云南·古滇名城景区2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旅游景区,同时在创建全国和全省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中很多也是我省知名景点,如文山州麻栗坡县老山主峰、大理市崇圣寺等。
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具体负责部门,将切实做好谋划统筹和督促检查工作,积极为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创造条件、搞好服务。同时与省旅游文化厅等部门对接,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好中选优,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旅游景区,推动文旅融合,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二、关于“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旅游村寨”
2009年,国家民委与财政部开始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云南省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截至目前,省民族宗教委共实施了近860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其中247个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均全国第二,同时351个村寨为“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助推我省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发展。
“十三五”期间,由省民族宗教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共同编制实施了《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实施了300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和30个民族特色乡镇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把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与特色旅游、美丽乡村、传统村落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扶贫开发等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
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将继续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结合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合力推进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打造一批民族团结、文旅融合发展的美丽村寨。
三、关于“推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旅游线路”
省民族宗教委制定实施了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重点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等的投入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3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6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371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少民族特色村寨创建,推动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组织实施了两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使沿边村寨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2020年率先打造30个“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沿边一线村寨的发展为边境环线旅游建设提供了基础。同时积极实施了一批文旅融合项目,指导各地以节庆、演艺、体育赛事等活动为抓手,丰富文旅融合载体,打造云南十大文旅品牌、十大民族节庆和十大体育赛事,将民族特色资源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为开发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为主题的文旅线路提供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好“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和有关文化、旅游项目的申报,争取协调纳入国家和我省重点建设内容,合力推进云南文化和旅游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银仙 6530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