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民宗函〔2021〕40号
省教育厅:
《关于在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高)增设非遗技艺师资的建议》(第0479号)已交省民族宗教委会同贵厅办理。我委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现就“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要将非遗的师资纳入少数民族人才范畴提供培养机会以及生活保障”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民族地区非遗人才的培养培训及扶持工作。一是政策支持。2015年,出台了《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扶持管理办法》,并选拔出100名熟悉和掌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能传承坚守和推广开发传统技艺,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对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民族文化具有示范带头引领作用的突出人才。2021年,又培养选拔了35名“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优秀传承人”,为促进我省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策及人才保证。二是资金支持。通过民族文化“百名人才”培养工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对非遗传承人产品开发、带徒授艺进行扶持补助。如在“十三五”期间,每年以项目形式对人才进行培养扶持,截至2020年底,我委已协调省财政安排资金2730万元用于专项扶持100名“百名人才”的传承发展活动。2021年,将安排资金280万元重点支持“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优秀传承人”的传承和发展。三是平台支持。从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等方面入手,“十三五”期间举办了全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培训班、“百名人才”文化创意产业培训班等,帮助“百名人才”提高民族文化的理论水平、理念创新和能力培养。同时,积极为非遗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如在“百名人才”培训期间,组织学员与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民族医药学院师生进行互访和交流,积极帮助接洽联系,促成“百名人才”在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族文化学院设立工作室和聘请为“特聘专家”。另外,积极支持非遗传承人在云南民族中学、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红河学院等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传承展示活动。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各级民族事务部门的指导,积极配合教育、文旅等相关部门,为非遗人才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助推我省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元波 0871-6531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