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召开七届四次理事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市伊斯兰教第七次代表会议以来的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昆明市伊斯兰教第八次代表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等。
会议认为,全市伊斯兰教界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统战部和市民族宗教委的安排部署,在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在努力加强伊斯兰教经典研究,切实加强对全市清真寺教务指导上达成共识;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形成上下联合的共同形象上达成共识;在端正教风,建设法治团体和寺院上达成共识;在发挥作用,加强伊协自身建设,搭建好桥梁纽带上达成共识等。
会议要求,一是要积极拥护党委政府的领导,存爱国爱教之心。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等,使伊斯兰教各项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三是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深入思考和谋划工作,做到主动识变、积极求变,把穆斯林群众团结好、引导好、带领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