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部署会

来源:红河县民宗局       发布时间: 2022-04-02 14:55:17       【字体:大    中  

  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3月31日,红河县召开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部署会。会议就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并对重点示范单位、示范点提出10个方面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要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红河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十进活动”,扎实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覆盖。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团结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全力以赴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确保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为创建全国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靠实责任主体。深入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二要坚决抓好整改,全面巩固提升。要认真对照县创建办印发的有关国家验收标准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创建工作载体, 认真总结提炼特色亮点,重点在氛围营造、示范引领等方面再提升再创新,全面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三要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四要在抓好以上三个方面工作的前提下,切实督导检查,确保创建成功。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创建办要组成联合督查组积极开展明察暗访,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依然存在不重视、不推进、不整改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必要时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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