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河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出台。
《规划》强化措施落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化、项目化、具体化,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升级版,引导和发动各族群众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
《规划》坚持州县乡村四级联动联创,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兴边富民、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重点工作互动融合,项目带动,创新引领,“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州13县市全部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
《规划》对标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州直各部门和13县市党委政府工作任务,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贯穿经济社会和党员干部管理各领域、全过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引领边疆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