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东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强化民族事务法治建设,通过解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蕴含、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律体系、用法治思维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四项举措,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一是深入解读宣传宪法。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景东县通过解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民族团结、民族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机关、自治权等条款的规定,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等文本的深入解读、宣传,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族人民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是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律体系。近年来,景东县颁布了《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县乡公路管理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制定出台了《民族法规动态评估和调整制度》,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三是用法治思维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打造了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充分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书籍、舞台艺术作品、美术作品,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文化形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同时,充分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彰显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