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族自治地方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先行获得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支持

来源:经济处       发布时间: 2022-02-15 15:00:15       【字体:大    中  

  近日,省政府印发《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先行在优化提升后的国家级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范围内的产业园区实施。获得优先支持的第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名单共有18个,其中有9个在民族自治地方,分别是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政策措施》提出主要发展目标是坚持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方向,聚焦产业升级、机制创新、服务优化,将园区打造成为全省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全省经济增长极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到2025年,培育打造营业收入5000亿元以上园区2个、2000亿元以上园区5个。

  提出主要政策措施是从促进园区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发展、强化资源要素配置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四个方面提出14项40多条具体政策措施,每条措施明确责任到省级行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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