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云南省天主教爱国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向全省天主教界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教育引导全省天主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协助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教会和信徒的合法权益,引导全省天主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履行公民义务,充分发挥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定有关备修院、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指导全省天主教活动场所成立管理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和财务管理。加强全省天主教教职人员的法治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宗教教育,提高天主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教风建设,健全全省天主教教职人员奖惩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团体规章制度的教职人员,依规予以惩处。
秘书长:刘仕鸿
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15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