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有哪些措施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7-15 17:22:00       【字体:大    中  

留言时间:7月12日

留言内容:支持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有哪些措施?

回复时间:7月15日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回复内容:

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国家民委等13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以及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均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文件在加强少数民族药资源保护利用方面明确:“以少数民族药常用、濒危、制剂大品种原料药材特色品种为重点,制定少数民族药材生产区划,开展人工繁育、规范化种植及产地加工等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推动以公司+农户+科技+商贸(物流)、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等多种形式,建立少数民族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养殖生产基地。”

2021年4月,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资金用于“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

云南是一个民族医药大省,拥有全国最丰富的民族医药资源,25个少数民族几乎都有着自己防病治病的经验乃至医药理论。其中,傣族医药和藏族医药被国家列为“四大民族医药” (藏、蒙、维、傣医药)之列。云南的传统医药体系,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为各个民族人民生命健康和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云南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宝贵资源和财富。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继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先后制定实施了《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关于加快发展云药产业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方针的制定,极大地促进了我省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民族医药能力建设,开展民族医药基础研究,抢救、挖掘、整理民族医药古籍文献及民族民间诊疗技术,2020年以前,进一步推动傣医药的发展,完成彝族医药的学科体系建设工作,使傣、彝族医药成为我省最具代表性的民族医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部署,省级各部门的协调推动下,云南省傣医药与彝医药重点实验室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实验室硬件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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