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民宗函〔2022〕23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将云南世居少数民族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文化强省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的建议》(第0111号)交由省民族宗教委协办,现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宝,要积极加以支持和发展”。近年来,省民族宗教委紧紧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目标定位,结合云南实际和工作职责职能,组织实施了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有效推动了云南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一是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先后施行《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丽江市等部分州(市)也分别制定了地方性法规。
二是强化政策业务指导。于2021年印发实施《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其中对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内容列出专章,提出了7项重点工程。
三是持续加大项目投入。自2010年起,启动实施了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2011年起,启动实施了云南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2016—2020年间,实施了云南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即民族文化“百项精品”和“百名人才”培养;2019年起,文化惠民和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连续4年被列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截至2022年,共扶持项目2618个,其中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2086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330个,民族文化“百项精品”工程项目102个,民族文化“百名人才”培养项目100人。扶持范围涵盖全省16个州(市)和20余个省级单位(社团),涉及文物、古籍、音乐、舞蹈、工艺、服饰、医药、体育、节日等10余种文化类型,有力助推了我省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交融,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融格局,增强了民族地区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内生动力,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成为政府引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族文化建设的成功案例。
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将立足职责职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加大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的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进行科学、系统地挖掘、整理、记录、出版和研究;支持创作和传播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征的优秀文化作品,开展由各民族优秀文化构成的中华优秀文化展览、展演活动;大力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不断推动我省民族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