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民宗函〔2022〕61号
李桂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建议》(第0122号)交由省民族宗教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云南是全国世居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跨境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的省份,是祖国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云南各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极具魅力的民族文化,呈现出“多元一体”的文化内涵,成为各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创造力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瑰宝,要积极加以支持和发展”。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作为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
一、完善法治保障,加强政策指导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构筑各族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的目标要求。我省重点实施了“农村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文化润滇行动”“云南文化精品工程”等项目,不断加大基层、脱贫地区、边境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力度,推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二是加强法治保障。先后施行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红河州等部分州(市)、县(市、区)也分别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意见。三是加强政策指导。省级层面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近日,省民族宗教委制定印发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实施“枝繁干壮”三年行动计划》,继续系统全面地对开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打造各民族共建共享的中华文化活动品牌等进行了总体规划,明确了建设项目。
二、加大项目投入,形成民族文化项目保护传承机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强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将其作为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内容。自2019年起,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和精品工程连续4年被省政府列为10件惠民实事。工程实施12年来,共扶持项目2425个,其中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1877个、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299个、民族文化“项目精品”102个、民族文化“百名人才”培养项目100人。实施范围涵盖全省16个州(市)和20余个省级单位(社团),涉及文物、古籍、音乐、舞蹈、工艺、服饰、医药、体育、节日等10余种文化类型,有力助推了我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交融,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融格局,增强了民族地区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内生动力,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成为政府引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族文化建设的成功案例。
三、持续保障民族文化资金扶持力度。自2010年起,省级财政设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经费,启动并实施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2011年设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专项经费,启动实施了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也都设立了相应专项资金,为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提供了资金保障。2016—2021年,我委共投入项目资金1400余万元扶持红河州民族文化发展,相继扶持了屏边县壮族花米饭节民族文化展示、屏边县苗族刺绣保护与开发补助、屏边县民族博物馆布展等项目,均取得了很好的惠民效果。
四、加强民族文化推广交流。广泛开展和扶持各级各类的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截至目前,我省已举办1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参加了6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组织举办了16届新剧目展演、12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6届民族赛装文化节,25个世居少数民族每年都举办本民族的节庆活动。
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委认真进行了研究。在我委牵头编制实施的《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已对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繁荣发展民族优秀文化内容列出了专章,提出了重点实施的工程项目。“十四五”期间,我委将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要求,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尽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加大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力度,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促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交融;持续开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展览、展演活动,支持举办各民族共享的群众性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大力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推动“民族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把弘扬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综合运用新媒体等多种媒介,集中宣传展示民族文化的魅力,增强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的知晓度和吸引力。
再次感谢您对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关心与关注!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化宣传处张肃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