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驻省民宗委纪检组高度重视,提前安排,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工作韧劲。“五一”节前,就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前召开组务会进行讨论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人员分工,分多个阶段,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明确纪律,从严要求。4 月26日及时向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印发《关于2019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强调指出严格落实好“九个严禁”,严明纪律要求:一是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二是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违规吃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明信片等,坚持勤俭节约;四是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五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六是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七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八是严禁公车私用;九是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并通过召开会议、公开宣传、廉政短信等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提要求、打招呼、早提醒,让每一位干部职工知晓纪律规定,不留空白。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纪律作风建设自检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绝不姑息。
多措并举,形成合力。为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4月中下旬,驻委纪检组深入8家全省性宗教团体、院校开展“蹲点式”调研,与干部职工一对一、面对面、近距离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和纪律作风等情况,同时,强调纪律要求,早提醒、打招呼,体现组织关怀。同时,突出重点和关键,把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4月29日,驻委纪检组分两个小组,随机抽查了云南省民族宗教信息中心、云南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今日民族杂志社等4家单位,重点检查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等几方面情况;还与各单位领导干部座谈,重申纪律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此外,还到省民宗委办公楼附近的宾馆、饭店以及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进行走访。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未发现省民宗委在“五一”节期间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营造了团结、和谐、廉洁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