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委传达学习《国家民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

来源:经济处       发布时间: 2022-04-18 17:20:09       【字体:大    中  

  5月17日,省民族宗教委李四明主任主持召开委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国家民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就如何抓好云南省的贯彻落实进工作作了部署,审议通过《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成立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全文转发《国家民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印发实施《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成立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深入传达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民宗委系统的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要精准聚焦贫困群体,严格执行脱贫标准,既要防止降低标准,也要防止随意提高标准。要按照五个时间节点的工作步骤,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特别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年底要汇总情况,形成总结报告,经委党组会议审议后报送国家民委和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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