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委从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 2022-04-18 17:20:09       【字体:大    中  

  为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头、作出表率,抓好“基层党建提升年”重点项目的落实,近日,省民族宗教委召开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考勤纪律的通知》,从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通知》指出,进一步严明考勤纪律,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促使机关改进服务,提高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省民族宗教委专门成立考勤纪律督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纪检工作的委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机关纪委书记、驻委纪检组副组长担任,成员每月从委机关干部中随机抽取,下设办公室在机关纪委。

  《通知》强调,要严格考勤登记和报备审批制度,委考勤纪律督查工作小组每月组建3个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机关各处室督查不少于2次,对委属单位督查不少于1次。督查结果与处室(单位)、个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每季度通报1次,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将依据相关情形,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执行考勤纪律,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促跨越”学习实践,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集中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据悉,《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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