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云龙县印发《云龙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提出的“三个定位”要求,结合云龙县“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绿色能源开发重点县”定位,着力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5个方面作出示范。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更加美好、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步伐更加稳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紧密、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政治引领、发展驱动、文化联动、法治托底的“四轮驱动”全域创建格局全面形成,培树“幸福云龙石榴红”品牌,奋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规划》明确,到2035年,云龙县将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各民族政治上团结统一、经济上共同富裕、社会上互嵌互融、文化上美美与共、治理上共治共享,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更加牢固,“五个认同”成为各族群众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为丰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理论与实践作出云龙贡献,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