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民族宗教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实施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位、带动强的农文旅融合示范点。强化规划引领,建设保持乡土风貌、体现文化传承、融入自然生态的美丽乡村,用旅游产业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民族村寨旅游业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抓手,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动力,成为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的重要载体。
《方案》明确,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成效突出的民族特色村寨、中国传统村落、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云南省最美乡村(乡愁)旅游地、旅游特色村、旅游名村、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等范围内,建设60个民居特色鲜明、人居环境优美、产业支撑有力、文化氛围浓郁、民族关系和谐的传统村落型、城镇依托型、民族文化型、景区带动型、田园观光型、康体养生型、休闲度假型、非遗传承型、产业支撑型、红色旅游型等特色旅游提升示范村。打造以乡村文化站(点)、农耕文化展示馆、乡村文创基地、乡村文明实践站(中心)、精品农家乐、特色民宿、生态庭院等为支撑的乡村旅游新产品,构建“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新格局,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亮点、产业发展的龙头、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共同体意识建设的载体。
《方案》从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融合、打造特色乡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等方面,细化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从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加大投资引导力度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保障的具体措施,有力保障了《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