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河州制定出台《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丰富创建载体和形式,压实创建工作责任,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施方案》指出,一是着力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州10个县(市)、单位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3县(市)创建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80个单位、49个沿边行政村全部创建成为省级示范单位,命名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00个、示范家庭5000户,打造一批可听、可看、可学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二是着力深化创建工作内涵。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根本遵循、核心任务、评价标准,贯穿到全过程各方面,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做到职能职责主线优化、工作举措向主线发力、人员力量向主线加强,凝心聚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三是着力丰富创建工作形式。坚持面向基层,坚持民族自治地方与散居地区并重、农村与城市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全面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7+n进”工作,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持续推进家庭、岗位等社会细胞的创建深度,全方位全域开展创建工作,让各族群众在创建工作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四是着力创新创建工作方法,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为根本途径,实施“石榴红工程”和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推动各民族在空间、经济、文化、社会、心理上全方位嵌入,全面深化州、县(市)协作,推进医药行业、高铁沿线等创建联盟,重点推进蒙自市为中心,辐射个旧市、开远市、屏边县的示范圈,边境沿线和滇越铁路沿线2个示范带,弥勒市、泸西县“弥泸一体”、石屏县、建水县“一湖两城”和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哈尼梯田核心区”3个示范联盟和“1321”边境沿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