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溪市元江县出台《元江县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施方案》坚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旅游为民、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创新发展,以推动元江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旅游产品业态创新,增强旅游吸引力,使旅游业成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抓手,推进各民族互嵌式发展,助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增进各民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元江县A级景区达7个;力争创建2个省级旅游名村和2个最美乡愁旅游村,达到20个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力争建成一个综合性博物馆;力争创建市级革命遗址10个,形成一批红色旅游线路,将李和才故居打造成元江红色旅游IP和云南重点红色旅游精品;至少建成1个高品质酒店;打造文博和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路1条以上;规模(或限额)以上涉旅企业达10家以上。
《实施方案》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机制,持续开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践基地命名。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景区”测评指标的靶向作用,打造一批有内涵、有特色、有实效的示范景区。建立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骨干旅游企业目录,开展“十大民族餐饮”美食评选活动,延伸旅游价值;发挥市场主体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积极作用。构建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扶持的文化旅游人才奖励体系。对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歌舞表演、民族乐器表演等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