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至30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市政府落实《昆明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视察组采取市、县(区)人大联动、走访了解、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的方法,深入到社区、街道、学校、乡镇实地进行了视察,与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走访交流,并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规划》情况汇报。视察组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实施落实《规划》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找准昆明在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围绕“团结花开、幸福春城”建设,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扎实开展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各项工作,全市呈现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不断强化、物质基础持续夯实、文化基础快速构建、法治基础有效提升的良好局面。
对下步工作,视察组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性;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三是要加快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四是要深入促进“三交”,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感纽带;五是要加强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
昆明市各级各部门按照视察组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聚焦问题、全力推进,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坚持《规划》引领,全面落实《规划》重点内容,结合“团结花开、幸福春城”建设,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强化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等各方面抓好工作落实,在2025年圆满完成《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上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