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洱县出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工作委员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宗教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
三项机制分别涵盖35家民族工作委员单位、35家民族工作成员单位和19家宗教工作成员单位。民族工作委员制主要明确委员单位主要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委员及联络员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报告制度。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宗教工作协调机制主要明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
三项机制的建立充分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积极性,是宁洱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构建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推动宁洱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创建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