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安宁市在普法强基工作中通过“双语普法+”模式,将法律条文变为“方言俗语”,让法律意识真正融入到各族群众日常生活,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进一步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双语普法+矛盾调解”。结合各族群众的期盼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相结合,吸纳德高望重的“族辈长老”为义务调解员,在“双语”的调解模式下成功解决了许多因语言、文化障碍把简单矛盾复杂化的“疑难杂症”,极大提高了辖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筑牢平安建设基石。
“双语普法+法律援助”。选用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村组干部统一培训后,在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开展“双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用方言俗语对法律条款进行解读。同时,宣传讲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及咨询电话,现场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让各族群众求助有门。
“双语普法+传统文化”。将法治宣传融入传统文化,以歌舞、小品、滇剧等形式编排了《行骗》《人民调解员》《防电信诈骗》等法治教育戏曲剧目,在各街道广场、公园等人流大的场所演出10余场次,惠及群众4万余人,让群众不但喜欢看、看得懂,并且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理解、领会生硬的法律条文,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