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新修订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大理州民宗委       发布时间: 2023-11-27 18:02:21       【字体:大    中  

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布了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自1988年制定以来,经历了1998年、2004年、2014年、2019年4次修改,对洱海保护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全国城市近郊湖泊保护立法提供了大理经验。第五次《条例》修改工作于2022年4月启动,目的是更加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严格制定“三区”管控实施细则,对洱海保护从“开启抢救模式”进入“精准治理和流域转型发展”阶段的治理措施予以保障。

新修订《条例》将现行条例中的“一级保护区保护管理”“二级保护区保护管理”“三级保护区保护管理”名称对应修改为“生态保护核心区保护管理”“生态保护缓冲区保护管理”“绿色发展区保护管理”,并增加了“两线”的表述内容,即核心区边界线为湖滨生态红线,缓冲区边界线为湖泊生态黄线,在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正面清单管控,生态保护缓冲区实行负面清单管控。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补充完善禁止性规定及法律责任,“三区”合计有禁止性行为36项,对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偷捞滥捕等行为及相应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鼓励单位和个人深入挖掘大理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发挥苍山洱海自然风光、大理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依法依规适度开展游览观光、文化娱乐活动,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推动大理国际旅游名城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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