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泸水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为依托,在农村、搬迁安置社区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将百姓的行为转换成积分,通过积分兑换奖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的农村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坚持党建引领,三级联动运行。探索完善积分制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市级统筹、乡镇(街道)协作、村(社区)自治的积分制管理运行体系,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市级制定积分制管理指导标准,建立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把积分制推行情况纳入意识形态考核。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指导各村(社区)建立积分管理细则,定期抽查验收。村(社区)党组织成立积分管理委员会,制定完善本村(社区)积分制管理细则,建立农户积分档案,集中组织积分评审、公示公告、积分登记等工作。坚持灵活简便原则,听取干部群众工作意见,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制,让积分制管理运行更加科学高效,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可信。
科学设计项目,鼓励群众参与。按照易操作、可量化、可评估、可执行的原则,将乡村治理事务细化分解成具体积分项目,形成“5+N”积分管理评价细则,“5”即:乡村治理、平安创建、移风易俗、家庭美德、个人品德5类基础必评项目。“N”指各村、搬迁安置社区根据不同村(社)情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因地制宜设置特色积分项目,特色项目积分上不封顶,部分地区还根据情况设置扣分项,鼓励群众多参与、多得分。
打造积分超市,创新实践阵地。整合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和上海专项援滇资金共513万元,含衔接资金501万元、援滇资金12万元,打造新时代暖心积分超市82个,其中行政村71个、安置社区11个,其中,崇仁村、小沙坝村、鲁掌村为积分超市示范点。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货品、有管理制度、有台账、有明码标价、有专人管理”的“七有”标准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暖心积分超市。兑换物品以生产、生活用品为主,按照积分额明码标价,每积1分抵现金1元。村(居)民持积分卡或手册到积分超市兑换物品,以一定数量的积分消耗兑换相应物品,极大激发群众参与基层自治的热情。
践行典型引路,推广“积分制+”。探索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坚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强化积分结果运用,激发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热情。推动积分与精神激励挂钩,根据积分情况,村党组织、安置社区党组织结合实际,向积分排名靠前的村(居)民授予“最美党员、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十星级文明户、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荣誉称号,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和先进典型等均是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自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共开展积分兑换175次,累计兑换物资200.86万元,参与群众33139人次。“赚积分”“比积分”,互帮互助、志愿服务蔚然成风,群众有了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全市农村、安置社区正焕发出新时代文明新气象,真正为乡村振兴激发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