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云南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进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以维护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团结和谐为总目标,紧盯宗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聚居区,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量开新局,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一、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推动守法普法工作开新局
1.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推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践行见效,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和部署。进一步加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学习,翻译出版党的二十大报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11种民族文字对照版。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的要求,按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作为干部学习读本。邀请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及相关法学专家对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等宣讲,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二、以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推进普法工作强基础、补短板、提质效
4.强化命案防控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的宣传教育。
5.加快普法责任制度体系构建。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省民族宗教委全面推行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制作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普法日历在门户网站公布。
6.充分运用普法产品库资源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以案释法”力度,充分运用《以案释法》《每日一典》《普法微视》、公益广告等普法短视频,形成强烈法治氛围。
7.在宗教界人士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培训,充分运用宗教界人士在宗教界及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发挥他们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方面和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8.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建设工作,2023年打造10个联系点,建成团结引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宣传阵地。
9.开展“2023年度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6月份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结合民族宗教系统学习主题和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人群,集中在民族宗教领域开展学习普法活动,促进全省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素养,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0.推进民族地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将条例纳入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宣传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1.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国旗国歌、宪法及法律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防范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12.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管理。支持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涉及宗教的法律法规转化为宗教界制度规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人员、资产、财务、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以实际行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3.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14.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运用民法典通识读物、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产品,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认真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15.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国企、民企、外企依法合规经营,以实际行动助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16.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统筹安全和发展需要,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17.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活动。
四、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8.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为主题,组织开展学法在线答题活动不少于4场次。充分利用“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强基建设法治云南”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观念,促使全民普法从“普及法律常识”向“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转变。
19.加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持续深化“法治宣传固边防”“普法强基·法治宣传边关行”等主题活动。鼓励丰富少数民族法治文化创作,全年创作一批法治题材的说唱、小品、歌舞情景剧等法治文化作品。配合相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培养通晓“双语”的普法工作队伍,常态化深入矛盾纠纷突出的民族聚居村寨开展“双语”普法、“双语”调解;结合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突出违法犯罪问题,组织开展“双语”普法,在现有民族法治文艺宣传队的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筛选“双语”民族法治文艺宣传队,2023年底通晓“双语”的乡村民族法治文艺宣传队达到600支以上。
五、以“八五”中期检查评估为契机,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见效
20.组织开展中期自查评估。结合全省“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对“八五”普法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全面总结成绩经验和亮点,在下步工作中继续推广;查找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八五”普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