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以“三区”促“三交”推动各民族 共同迈向现代化

来源:民族团结促进处       发布时间: 2023-11-17 18:56:33       【字体:大    中  

云南以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统领,深入实施“三项计划”,多措并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加强“地区协作”,构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高速路”

深化落实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协调指导各州(市)配套政策、出台措施、推进落实。一是双轮驱动,双向发力。充分发挥沪滇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优势,实现云南脱贫县与上海县区的一一对接,资金帮扶力度不断加大;完善“科技入滇”平台,上海211所学校、135所医院分别与云南184所学校、129所医院结对,选派226名援滇挂职干部、833名专技人才“组团式”帮扶,云南省向上海市选派挂职干部244人,选派专业技术人才986人;持续深化“四个+”协作模式,共建产业园区80个,引导东部地区落地投产企业205家,实施产业项目227个,实际到位投资额78.35亿元;借助上海职业院校和企业资源优势,推进“工岗合一”“订单式”“定岗式”培训,举办培训班404期,培训就业农村劳动力1.8万人次。与江苏省携手,扬州市10家企业深入会泽县、宣威市开展“红石榴就业行动”;腾冲市与江苏省如皋市开展“龙腾皋地”活动,签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建协议,为两地多领域深层次共建共创共享搭建平台,推动形成两地民族工作交流形成长效机制,共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引领各族群众互嵌发展。二是多措并举,扩面提速。与浙江、福建、广东等15个省(区、市)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机制;召开13省(区、市)23州(市)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跨区域协作会议,签署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跨区域协议,打造合作共赢、平台共享、情感共融的“互嵌式”协作新模式,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实现全方位嵌入。

着力“景区创建”,提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变速箱”

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创新“景区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建章立制提档。制定《关于贯彻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指导性意见》,率先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测评指标体系,推动景区全域创建,更好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服务。二是提质景区提档。将促进旅游业发展纳入《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纳入《云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制定《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不断推升景区品质,以旅促融,以旅游高质量发展加速各民族交流互鉴、融居共享。三是串点成线、以线扩面提档。着力打造滇西、滇东旅游环线、沿边跨境文化旅游带和以昆明为牵引的滇中城市群旅游区“两线一带一区”全域旅游总体布局,精心打造长征精神、雪域高原、乌蒙磅礴、南疆烽火、滇西抗战、民族团结6大类型红色旅游线路,推出10条非物质文化遗产、22条历史文化精品线路,“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象往的地方”“去有风的地方”成为各族群众追求“诗和远方”、和谐共居的交融之地。

赋能“社区活动”,点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助推器”

着力社区微活动,打造“三交”大舞台。以民族文化赋能,推动民族节庆进社区。印发《关于广泛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民族节日活动的通知》,让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融入民族节庆;指导各级民族学会联合社区定期举办民族传统节庆活动,让民族节庆走进社区、走近各族群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牵引,以实施“三项计划”为重点,推动社区跨区域协作交流。昆明、大理、曲靖、楚雄等8个州市116个社区共同签订互嵌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跨区域大联盟共建协议书,以“区域联动、常态协作、信息互通、密切配合”为原则,广泛开展“三交”活动,在互利共享、共同发展中增进民族情感,共同推进互嵌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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