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方位做实做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3-12-07 17:37:00       【字体:大    中  

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常态化监测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实行“找政府”和“政府找”双向协同发力,做实做细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线上无障碍申请,重构“服务”流程。一是推广应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建设“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开发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让有需求的群众随时随地提出救助申请,第一时间得到受理,避免人情帮扶、有困不扶。二是全面重构政府服务工作流程。按照在线全流程“一键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要求,优化救助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时限,各行业部门数据共享、联网核查,避免群众重复提供材料,缩短信息核查比对时间,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推动更精准、更高效监测与帮扶。建立“线上受理、县级办理、省州监管”的管理机制,从群众申请到受理办理的全过程公开透明,形成“群众点单、干部收单、部门办单、县级督单、群众签单”的闭环运行。截至2023年10月7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共接到群众救助申请57.01万件、办结率98.9%。

线下无死角排查,压实“监测”责任。一是建立监测帮扶“责任链”。健全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州市县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双组长、双办公室、双月调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防返贫监测帮扶申报政策和帮扶政策“明白纸”,明确“帮扶谁、帮什么、怎么帮、谁来帮”,做到户户送达、人人知晓。二是实行动态监测“网格化”。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以农村常住人口为对象,将每个村划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明确具体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负责包保,结合群众自主申报、干部日常走访发现、部门比对筛查反馈等情况,逐户逐人研判返贫致贫风险。三是采集信息数据“包保制”。坚持村采集、乡研判、县审核,逐级建立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员队伍,村级建立信息数据会审制度,州(市)、县、乡各级建立数据逐级审核录入制度。将数据信息真实性纳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内容,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部门常态化分析,提高“预警”能力。一是“数据整合+网格监测”。省级明确17个部门监测帮扶信息预警和数据核准职责,按季度召开数据管理和共享联席会议,强化对州(市)、县(市、区)、乡(镇)部门的垂直管理。县级建立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的数据联审和预警信息交换机制,加强行业潜在返贫致贫风险线索日常排查,汇集预警信息并分解到村限时排查核实。二是“平台预警+分级认领”。完善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础信息数据从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移植共享,依托数据平台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和分析监测对象帮扶需求,第一时间派单到州(市)、县(市、区)、乡(镇),有效防范各类返贫致贫风险。三是“政策救助+项目支持”。按季度采集更新全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人员、帮扶等信息数据,动态形成收入不稳、就业不稳、生产经营不稳等重点户信息,形成“一人一策”分析报告,同步匹配行业部门帮扶政策。

坚持差异化帮扶,提升帮扶实效。一是精准式定位,分层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应用监测结果,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对人均纯收入2万元以上的脱贫户,强化信贷支持,鼓励加快发展;对人均纯收入1万元至2万元的脱贫户,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和就业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增收;对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开展“一对一”帮扶,突出联农带农和稳岗就业,促进持续快速增收。二是开发式帮扶,提素质搭平台增动能。对有劳动力的家庭,实施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专项行动,对脱贫家庭青壮年劳动力推进人人持证,对新成长劳动力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对务农人员结合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对返乡回流劳动力实行跟踪服务促进再就业。对有就业意愿又无法外出的家庭,通过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就业帮扶车间等方式就近就地解决就业。三是兜底式帮扶,兜牢防返贫底线。针对整户无劳动能力家庭,落实好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合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推进农村养老助残服务补齐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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