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命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

来源:督查处       发布时间: 2023-01-06 17:54:38       【字体:大    中  

2022年12月30日,省民族宗教委命名昆明市盘龙区、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等492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

近年来,云南省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平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突出“融”的导向,拓展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推进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

省民族宗教委希望受到命名的地区和单位珍惜荣誉、努力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内涵上深化、形式上丰富、方法上创新,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全力以赴推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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