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统一部署,7月19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徐卫民主持召开与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视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柯顺昌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宁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徐卫民作了动员讲话;柯顺昌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问题;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民族宗教委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第四巡视组有关人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出席会议;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近三年退休厅级干部,部分群众代表等列席会议。
徐卫民强调,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省委决定对省民族宗教委开展常规巡视,是落实党章要求、有序推进巡视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助推新时代云南政治建设、统战事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徐卫民指出,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规定和省委部署要求,省委第四巡视组将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主题教育情况的监督,深入了解被巡视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等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情况,深挖细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关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情况;检查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了解被巡视党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巡视成果等情况。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同题共答完成好省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拉玛·兴高表示,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将统一思想认识,把接受省委巡视监督的过程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全力配合工作,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材料、汇报情况、反映问题、评价干部。严明政治纪律,把巡视作为检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不遮遮掩掩、欺上瞒下。扛实主体责任,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巡视整改实效推动云南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委第四巡视组将在省民族宗教委工作50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808800126,专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526号邮政信箱;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至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9月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第四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民族宗教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省民族宗教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