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语委办公室积极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成果转化

来源:省民语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9-13 17:56:51       【字体:大    中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新时代云南民族语文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省民语委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分解,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推动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成果转化。

一是整理汇编,明确方向。组织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条文和规定;收集汇编全国各省区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条例、政策的颁布、出台、实施等情况,并形成《全国各省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

二是交流调研,互鉴互学。赴广西、贵州两省(区)开展新时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实地调研,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互相交流了当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做法,新时期民族语文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以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广西、贵州两省区新时期民族语文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三是系统论证,转化运用。参考兄弟省区经验和做法,并在充分系统调查论证基础上,提高调研成果质量,做好转化运用的“下篇文章”,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顺利完成《〈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论证报告》《〈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逐条修订意见稿(含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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