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语委办公室积极推进民族语文工作转型升级

来源:省民语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1-20 18:07:52       【字体:大    中  

今年以来,省民语委办公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中心工作,聚焦全省民族宗教“3815”发展目标,立足我省民族语文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新时期云南民族语文工作转型升级,赋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一是大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双语宣讲。为让老百姓听得懂,好理解,易接受,专业人员深入怒江州贡山县、泸水市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基诺山等地,用“国家通用语言+民族语言”向少数民族群众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群众达250余人次。

二是配合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覆盖9个州(市)(8个自治州+曲靖市)22个少数民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摸清家底。启动《云南少数民族学习普通话问题研究》编写工作。

三是启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到广西、贵州等省区调研,完成《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使用情况报告》《〈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论证报告》《〈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逐条修订意见稿》等。

四是举办首届云南省普通高校世居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考官培训班,完成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世居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来自各州(市)的11个民族12个语种的148名考官参加培训;配合省教育厅、云南民族大学完成云南省普通高校2023年世居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

五是认真做好各民族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工作,采集彝、苗、布朗、纳西等民族语言,各民族语言采集点达到38个,做到每个语种至少有1个点,全省16个州(市)全覆盖。创办“云南民语”微信公众号,扩大云南民族语文工作对外宣传力度。

六是推进民族语言文化翻译出版工作。收集、整理、翻译、出版《汉族题材云南少数民族古籍译注》《云南少数民族中华文化认同文献典藏》《中国傣族长诗选译》等,为讲好中国故事,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贡献。

七是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以来少数民族语文新词术语规范审定工作。收集、整理党的二十大以来出现的新词术语,组织彝文、德宏傣文、西双版纳傣文、哈尼文等12个文种的114名专家进行规范化翻译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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