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与云南迪庆州签订“三项计划”跨区域协作协议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 云南省民宗委       发布时间: 2024-09-02 17:00:31       【字体:大    中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签订“三项计划”跨区域协作协议,推进落实国家民委等相关部委关于“三项计划”的部署要求,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协同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切实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融,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双方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推动建立以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为组长,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的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两地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三项计划”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联合召开跨区域民族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两地的统战部共同召集或委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召集,各职能部门、有关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主要研究落实两地党委、政府关于两地各民族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结对帮扶的工作部署,分析研判当前民族工作形势,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矛盾纠纷协调机制有效落实。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双方要加强民族工作信息互通,密切交流,确保在信息资源共享中做到协调统一、步调一致,为促进两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打好互通基础。

四是建立区域联动机制。按照“同级对同级、部门对部门”的原则,推动两地有关地区和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协商做各民族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结对帮扶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各民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

五是建立依法治理机制。双方要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排查影响跨区域民族工作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加大跨区域民族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力度,依法及时组织开展处置化解,控制局势,消除影响。按照“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原则,及时互通信息、通报情况,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避免因矛盾纠纷扩大化而影响民族关系。

六是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双方密切配合,组织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思想实际,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依托景区景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倡导民族团结、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七是建立友好互访机制。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各民族交流活动,大力实施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开展互访互学、经验交流、实地调研等活动,就共性问题广泛交换意见、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长期协作的途径和机制,共商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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