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命名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来源:曲靖市民宗委       发布时间: 2024-04-01 18:29:00       【字体:大    中  

近日,曲靖市印发《关于命名第四批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命名市委统战部等96个单位为第四批“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命名市委党校等10个教育基地为第二批“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本次命名旨在弘扬先进、示范引领,充分展示曲靖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的丰硕成果,全面深化拓展曲靖市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命名范围包括机关、乡镇、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业、宗教活动场所、景区等各行业各领域所涌现出的彰显时代精神、具有自身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示范典型。

命名要求,各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当好示范,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探索更多经验、争取更大成绩,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气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奋力开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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