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国家民委关于命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决定》指出“怒江州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群众认可、富有深度贫困地区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希望怒江州“进一步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近年来,怒江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同心同向,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始终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谱写了“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高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怒江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成立了州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先后召开了州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州宗教工作会议,常态化召开领导小组会、推进会、座谈会等,高位推动、密集部署。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的实施意见》《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怒江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推进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建立了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月度任务清单工作制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自治条例,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州综合考评和各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述职等重要内容,纳入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专题视察调研内容,从法治保障和政治协商等方面予以支持。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
深入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兴边富民工程和两轮“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四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等,脱贫攻坚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双融合、双推进、双达标”,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独龙族、怒族、普米族、傈僳族等“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全面小康,正阔步向更好的日子迈进。
大力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实施建设脱贫致富示范区五年行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79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群众增加收入与增进认同相结合。补齐发展短板,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州公路总里程达到7327公里,建成保泸高速公路、兰坪通用机场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全州所有乡镇和建制村、社区100%实现了通硬化路、通客、通邮目标,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民生福祉大幅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2023年减贫治理与全球发展(怒江)国际论坛成功举办,怒江为全球减贫治理和现代化发展提供了中国样本。
怒江州发布了《怒江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中,依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民族节庆等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等为载体,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时代新人培育等工程,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大力选树宣传了“人民楷模”高德荣、“最美奋斗者”邓前堆、“诚信之星”桑南才等先进典型。
聚焦美美与共,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11个、歌舞之乡14个,成功申报8项国家级、22项省级、161项州级、123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养各级非遗传承人420人。“十三五”以来,实施108个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21个民族文化精品项目,成功推出了《怒山怒水怒江人》《啊!怒江》《太阳照耀独龙江》《独龙·南青》《沧江古韵》等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
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纵向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全面纳入基层党建四级联创重要内容,横向进机关、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宗教活动场所、景区等“10+N进”的纵横共同发力、条块结合的创建工作格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打造怒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片区,累计创建8个全国、267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
共筑民族复兴中国梦
怒江州着力加强民族事务法规体系建设,先后修订完善现行有效的17个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初步形成了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相配套的民族法规体系,并以是否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准开展地方性政策法规梳理评估,州、县(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强化网格化管理服务,以“红心网格、暖心网格、放心网格、精心网格、齐心网格”等“五心网格”为抓手,推动网格成为干部联系群众的重要通道、收集社情民意的灵敏网络和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平台,打造有辨识度的基层社会治理“怒江品牌”。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平安社区、“枫桥式”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创建,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七五”“八五”规划,构建州县乡村四级普法工作网络体系,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服务”志愿活动、法治宣传边关行、“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强基等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着力提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将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纳入“大综治”“大维稳”构架中,落实影响团结稳定问题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等联动机制,全州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重大事件或负面舆情。怒江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7年排名全省前列,2022年、2023年怒江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跃升至全省第一。
新征程上,怒江州将牢记“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效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基,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怒江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