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坚持把语言相通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根本途径,多举措推广普及普通话,不断提升各族群众语言能力,让各族群众在讲好普通话的过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抓好协同联动,共促思想认同。依托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把推广普及普通话作为实现6个方面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建立县、乡、村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组建105人的普通话推广工作组,突出对教育、景区、窗口服务行业、党政机关等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实现全县23个沿边行政村(社区)18周岁至60周岁不通晓国家通用语言的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全部清零,逐步消除各族群众相互交流的障碍。
抓好宣传教育,共育精神家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等为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边境乡(镇)、村(社区)各族群众中全面提高推广普通话的知晓率。举办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书香诵读进校园等活动,在科普宣传周、法治宣传周、“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以及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赛会活动中,全体志愿者全程使用普通话沟通交流。开办“同心筑梦”电视专栏,在固定时间段展播专题片《同心筑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系列精品节目。
抓好示范引领,共护民族团结。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景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在培育打造、推荐申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中,将普通话推广普及的质效作为其中一项基本要件,全县被国家、省、市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1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5个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97人,100%全覆盖推广使用普通话。
抓好文化熏陶,共促交流交融。通过推广使用普通话,以文化熏陶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抓住沪滇协作重大机遇,65个乡镇、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医疗机构与沧源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中,坚持使用普通话,搭建沟通连心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规划,在校园用普通话讲好“班洪抗英事件”“班老回归”“班洪四大嫂”等爱国铸魂故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践行爱国主义,培育家国情怀。充分发挥旅游引导作用,景区内所有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坚持使用普通话。
目前,沧源县已建立1个普通话测试站点,建成47个普通话示范村、10个普通话普及村,完成少数民族青壮年劳动力和易地搬迁点普通话培训1242人,组织沿边行政村“两委”班子开展普通话培训4期2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