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大理市构建“四个一流环境”推进社区居民互嵌共融

来源:大理州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 2024-12-25 17:35:44       【字体:大    中  

近年来,大理州大理市注重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强化苍山洱海与各族群众是一体、共生、融合的理念,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搭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的“连心桥”,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构建“守望相助”的一流社会环境。建立市、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三级联动机制,与州内和州外县(市)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深化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有维度、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机制,构筑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社会环境,让各族群众在大理亲身感受到“美丽湖区、公园城市”大家庭的温暖,不断提升城市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有序推进各族学生合校、混班混宿,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扶贫济困,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构建“亲如一家”的一流服务环境。开展“书记院坝协商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将基层民族事务融汇于城市社区工作,创建五华、万花、关迤、银苍等七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万花社区“六联四创一促进”、银苍社区“1234”创建工作模式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智慧化平台”,拓宽了城市民族工作新领域,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新思路,探索各民族人口市民化、亲情化、人性化的服务理念,促进各民族在交往中增加了解、在交流中增进感情、在交融中增强认同,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健全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机构,强化社区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管理职能,设立社区民族宗教工作社会服务公共岗位,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规范化进程。建立健全各民族群众务工、经商、就学、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帮助各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镇和创业发展。“在大理,像回家”“大理小伙伴”“大理好在”成为各族群众日常生活中的亲切称谓和赞誉之词。

构建“互嵌共融”的一流交流环境。实行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户四级联创,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引导各族群众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以“三交”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群众基础,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各民族交往交流、团结联谊等活动,有效履行各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或流出地职责,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构建流出地和流入地信息互通、工作衔接、共同负责的工作格局,完善城镇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机制,各族群众在大理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动局面。

构建“公平正义”的一流法治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地方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成功创建6个省级民主法治村。坚持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引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古城派出所、喜洲派出所创建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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