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民族宗教委(局),省级有关单位,委属民族文化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云南省民族文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5年云南省民族文化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云南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
(二)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
(三)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项目
二、申报时限
申报平台开放时间:2024年7月9日8:00至7月21日24:00。
三、申报方式
项目采用属地申报的形式,办公地址位于昆明市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省属企业、省级相关媒体以及与民族工作相关的社会组织直接向省民族宗教委申报;其余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均在属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行申报。各州(市)、县(市、区)民族宗教委(局),省级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固定账号,其余通过注册账号,登录“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文化项目申报平台”(登录网址:http://211.149.248.32:18080/)进行申报。
填报项目前,请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申报页面首页下载)和《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对照相应申报的项目类别进行填报。
各申报单位可加入2025年民族文化项目工作QQ群(群号:679819839)进行业务和技术咨询,工作人员将在工作时间在线解答。申请入群后,要严格遵守群规定和管理人员要求。
四、申报要求
省级民族文化项目经费作为财政扶持性资金,遵循科学预算、合理使用、绩效优先、跟踪监督、专款专用的原则。各州(市)、县(区、市)民族宗教委(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一)各州(市)民族宗教委(局)要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申报项目评审,淘汰针对性不强、预算不规范、效益不明显、内容同质化和小而散的项目,优中选优,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科学高效。各县(区、市)民族宗教委(局)要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申报项目的初审,杜绝不加审核、全部报送的情况。
(二)各州(市)、县(区、市)民族宗教委(局)要结合实际集中资源,进一步精简项目数量,做实项目内容,杜绝项目申报小而散、撒胡椒面的情况。
(三)各州(市)、县(区、市)民族宗教委(局)要认真审核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含系统填报内容),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符合《申报指南》各项规定和要求。
(四)所有申报项目都需要在项目申报平台申报,同时还需提供纸质签字盖章版申报表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1份(项目申报表可从申报系统中打印),请于2024年7月25日前送达或邮寄至省民族宗教委(邮寄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文化宣传处),逾期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张肃佳 0871-65318508
技术支持:黄剑 13888801351
工作日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