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燕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部署会,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各相关处室、省民族宗教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省民族宗教委第17次党组(扩大)会议要求,经委主要领导审定,会议印发《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有关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为高质量完成省人大常委会询问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在委党组领导下,成立省民族宗教委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吴世雄担任组长,其他委领导担任副组长,委机关有关处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创建处,由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李晓燕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细化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分工。对涉及省政府及省民族宗教委的重要文稿、配合省人大研提相关省直部门的询问问题意向建议、参与示范区建设专题调研、统计分析2015年以来示范区建设“十三五”“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收集汇编示范区建设和询问问题佐证相关资料等作了具体分工。还对“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纵深发展”等重点工作的问题设置、应询材料和佐证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作出细化分工。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委党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请示报告,密切分工合作,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扛牢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重点要求、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落实时间倒逼、责任倒逼,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密切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衔接报告,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