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5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6-06 11:23:00       【字体:大    中  

张艳萍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沿边州(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建议》(第0256号)交我委办理,综合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两家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3月11日第5次委务会议专题研究《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3月15日召开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建议提案交办会,并开展办理工作业务培训。建议由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正洪领办,教育处具体承办。

(一)组织研究落实情况

省民族宗教委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征求了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办理意见,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讨论,提出了办理意见,努力把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二)开展调研核实情况

根据建议内容,我们对沿边州(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创新方式讲好中华民族团结故事、节庆搭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工作进行了梳理。我们认为,我省在沿边州(市)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需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持续推进,形成常态。

(三)与代表沟通协商情况

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加强的沟通协商,5月16日,以电话方式向代表介绍了我委的初步办理情况;6月5日,我委牵头召开了面商会议,邀请协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与代表面对面交流讨论了办理意见,并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提出,我省8个沿边州(市)、25个边境县(市)的16个少数民族,分别与越南、缅甸、老挝的同一民族跨境而居,要加强边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打牢维护边疆安全的思想基础,我们表示赞同。在边境地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对于增强边疆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激发边疆各族群众自觉投身于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实施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和措施。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推进沿边乡村振兴建设的建议。云南有4060公里边境线,肩负着为国守边、筑牢西南安全稳定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云南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守边固边工程,高质量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积极推动25个边境县(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打造富边的样板、睦边的示范、守边的屏障。

一是省委、省政府将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作为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并启动实施了《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规划(2021—2025年)》,并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把沿边一线的行政村(社区)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截至2023年底,省级共统筹下达建设资金137.9亿元,共实施建设项目13,423个,6个方面19项指导性指标已全面完成且验收达标,群众满意度达99.48%,374个沿边行政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631元,比全省高4270元(全省平均为16,361元),人口数较2019年增加1.6万人,沿边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国土意识、国防意识更加牢固。

二是2023年出台了《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将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市)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列为专项计划,全力支持边境地区提升教育理念、提高教学质量、加大教育帮扶、培养师资队伍等,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以文化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将文化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性支撑,因地制宜实施边境“国门文化”建设,在边境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低于“6+X”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注:“6”:指4室1厅1场,即设有1个文化活动室、1个电子阅览室、1个图书阅览室、1个棋牌室、1个多功能厅、1个文化体育广场。“X”:根据建筑规模和群众需求选择,例如:非遗展览展示室、村史室、妇女之家、便民厅等。其中,“6”是规定项目,“X”是自选项目),结合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规划,重点推进“边境文化幸福村”建设,在促进乡村物质生活提升和乡村文化繁荣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探索打造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升级版,编制实施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推进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边境治理、边境防控和思想观念现代化巩固提升重点工作。

(二)关于创新方式讲好中华民族团结的故事的建议。近年来,云南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融入文化和旅游工作全过程,通过讲好中华民族团结的故事,向周边国家和边境地区群众传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

一是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云南深入推进“文化润滇”,行动创新实施“枝繁干壮工程”,保护传承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传播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征的优秀作品,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2019年以来,云南连续6年将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列入全省10件惠民实事,实施了1051个保护传承项目、101个精品工程项目,推出体现“美美与共”鲜明导向的文化作品,比如:话剧《澜沧水长》《桂梅老师》《农民院士》、滇剧《一湖春水》《忠诚》、花灯剧《花花世界》、舞剧《幸福花山》《锦绣如歌》等一批反映云南各民族精神风貌的舞台艺术作品,让各民族优秀文化在新时代中绽放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我省还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展览和展演,展示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不仅让国内观众更加了解和热爱自己的文化,也为越南、老挝、缅甸,以及南亚东南亚友好国家提供了一个了解中国文化的窗口。

二是推广旅游资源和文化产品。云南历史悠久,文旅资源丰富,每一处古迹、每一件文物、每一场节庆,都见证了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历史。为讲好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时代故事,我们深入挖掘各地特色资源,规划和推广了一批蕴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旅游线路,推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创产品、艺术品等。比如,今年推出了10条集教育性、体验性、趣味性、参与性于一体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旅游线路(注:10条线路分别是,开放包容—中老铁路交融之旅,赓续文脉—云南文化传承发展之旅,红色记忆—乌蒙、金沙江之旅,千年茶道—多元民族交融之旅,国之大道—兴边富民之旅,彝乡欢歌—民俗风情体验之旅,世外桃源—壮乡风情体验之旅,孔雀之乡—沿边民族团结之旅,爱国戍边—幸福蝶变之旅,一步千年—民族共发展之旅),全方位展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魅力与活力。在旅游兴边、旅游促融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还将持续推动文旅与民族团结相辅相融、共同发展,不断探索新业态、新模式,以期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密切各族群众的联系,帮助各族群众共同发展、增产增收,端稳“旅游碗”、吃上“生态饭”。

三是用活新媒体和数字化技术。我们通过建设各类文化、旅游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以视频、音频、图片等多种形式,提供丰富的文化资讯和旅游资源信息,积极传播中华文化。比如,我们建设了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媒体中心,统筹主流媒体、网络媒体以及网络视频平台形成宣传合力,在“云南卫视”持续播出公益宣传片,在新华网、云南网开设专栏,在抖音、快手等平台推出系列短视频,以群众能接受、易传播的方式讲好民族团结的故事。

四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扎实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机关、企业、乡镇、社区、学校、景区等,我省8个边境州(市)和17个边境县(市)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我省在8个边境州(市)、25个边境县(市)全覆盖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在部分乡村还使用汉语与民族语开展“双语”宣讲;我省坚持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在全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易地搬迁社区,以及374个沿边行政村开展“职业技能+普通话”培训,全面消除各民族语言沟通障碍,目前,全省少数民族群众会说汉语的比例已达98%以上;充分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研究基地和科普、国防、爱国主义等单位和场所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五个认同”,夯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思想基础。

(三)关于节庆搭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建议。2022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云南省关于贯彻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意见》,在民族节庆活动中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推动节庆策划、组织、实施、推广等向主线聚焦,以民族节庆促进地方旅游业发展,不断丰富“我们的共同节日”时代内涵。

一是在民族节庆活动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各地充分挖掘阐释民族传统节日中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渊源史实,面向各族群众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传教育,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比如,2023年以来,“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主题IP叫响全国,三月街、泼水节、火把节、目瑙纵歌节等各民族共建共享的节日节庆吸引着全国游客,让游客在云南亲密融洽的氛围中,感受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强大凝聚力、生命力。

二是在民族节庆活动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各地以组织举办民族节庆活动为契机,将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和中华文化内涵融入民族节庆活动全过程,在互联网平台,以及户外电子屏、楼宇广告屏、影院放映前集中播放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微视频、公益广告等,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比如:云南聚焦“共乐共享”,推动文化惠民,广泛举办群众性文体活动,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传统戏剧曲艺汇演、“丝路云裳·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云南民歌大家唱、“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艺轻骑兵基层行”“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

三是在民族节庆活动中打造文化品牌。我们充分利用边境“国门文化”阵地,加强同周边国家文化交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国门”。比如:以滇西抗战文化、翡翠文化、一江连三国文化、古茶林文化、澜沧江文化、边境国门集市暨文化交流等为纽带,举办了东方泼水狂欢节、目瑙纵歌节、中缅胞波狂欢节、跨国春晚、阿数瑟赛歌会、木城土巴拉乐器展演等民族民间群众文化活动,打造具有边境旅游特色的国际知名文化旅游品牌。2023年,全省共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近3万场次,线上线下惠及群众达2.2亿人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主线,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我们还将积极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牢牢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民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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