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9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6-07 14:33:00       【字体:大    中  

盘成艳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边境农场(社区)纳入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的建议》(第0593号),交由省民族宗教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3月11日第5次委务会议专题研究《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3月15日召开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建议提案交办会,开展办理工作业务培训。《关于将边境农场(社区)纳入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的建议》(第0593号)由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丹业领办,共同发展处具体承办。

(一)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组织研究落实建议情况

分管领导和共同发展处负责人以把代表建议办理抓到实处为出发点,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讨论,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后对办理意见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对建议内容中的问题、现象开展调研核实情况

根据建议内容,我们对涉及的边境农场(社区)进行了梳理统计,全省共有16个沿边农场,分布在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德宏5个州(市)的11个县(市),下辖42个沿边社区419个居民小组,涉及30760户78064人,自农垦改革以来,沿边农场社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已划归地方管理,但由于政策原因,各级投入到农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资金较少,基础设施老化损坏严重,各方面建设明显滞后于地方,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亟待改善,沿边农场社区建设任务艰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切实改善解决沿边一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边民安心守边固边的一项特殊政策,范围限定在沿边第一线的374个沿边行政村。鉴于沿边农场地处沿边一线,并承担了一定的强边固防任务,一些地方如西双版纳将6个沿边农场21个社区纳入了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范畴,但从实践来看,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资金均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目前靠地方财力难以维持沿边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保障。建议省级有关部门对我省改制农场进行整体规划发展扶持,改变当前农场社区现状。

(三)与代表沟通协商情况

办理过程中,充分与盘成艳代表联系确认以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其面商即可。2024年5月31日,省民族宗教委共同发展处通过微信发送《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93号建议的答复》请代表阅示。盘成艳代表对建议的答复表示满意。

二、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十四五”时期,省委、省政府继续把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作为全省工作的重点,2021年出台《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2022年12月底,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代化边境小康村”正式更名为“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截至2023年底,省级已统筹下达建设资金137.9亿元,通过多种渠道自筹资金9.3亿元,374个抵边行政村(社区)全面完成六大方面19项指导性指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近期编制出台了《云南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持续巩固提升,推动沿边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实现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

三、关于将边境农场(社区)纳入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的建议答复

2022年,省民族宗教委在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过程中,针对全省沿边农场现状开展了摸底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报省委、省政府,同时建议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在推进48个沿边行政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的同时,统筹协调好6个沿边农场整体发展,进一步完善“一村一方案”,衔接好乡村振兴项目入库。

边境农场(社区)隶属省农垦集团管理,且由于各地农场改革后均已纳入属地管辖,归入当地的街道或者社区,而省级保障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资金均属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农业对口支持专项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边境农场(社区)建设不符合资金支持范围。边境农场(社区)的发展涉及方方面面,建议当地政府积极统筹资源,通盘予以规划和扶持。我们也将继续积极向中央,省级有关部门争取对边境农场(社区)的支持和帮助,进一步促进边境地区的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按照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继续做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的巩固提升工作,努力将我省边境地区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样板。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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