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阳(等2位)代表:
你们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乡镇的建议”,交由省民族宗教委办理,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协办,我委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委工作职责,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3月11日第5次委务会议专题研究《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3月15日召开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建议提案交办会,开展办理工作业务培训。《关于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乡镇的建议》(第0642号建议)由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丹业领办,共同发展处具体承办。
(一)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组织研究落实建议情况
分管领导和共同发展处负责人以把代表建议办理抓到实处为出发点,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讨论,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并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对建议内容中的问题、现象开展调研核实情况
根据建议内容,我们对涉及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进行了梳理,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切实改善解决沿边一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边民安心守边固边的一项特殊政策,范围限定在沿边第一线的374个沿边行政村,根据第三方评估情况和书面调研等方式核实,经过2年多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沿边一线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沿边乡镇的发展仍有很大的空间和需求,需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指导边境州(市)、县用好现有政策整合资源加快边境乡镇建设工作。
(三)与代表沟通协商情况
办理过程中,充分与2位代表联系确认以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其面商即可。2024年6月3日,省民族宗教委共同发展处通过微信发送《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42号建议的答复》请代表阅示。何阳代表阅后于6月5日回复,对建议的答复表示满意。
二、回应代表建议反映问题情况
根据建议内容,综合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协办意见,关于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乡镇的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进展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边固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四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把现代化幸福村建设作为提高沿边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2021年出台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规划,明确沿边一线374个行政村(社区)为建设范围,省级按照每个行政村(社区)平均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标准进行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将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使之成为富边的样板、稳边的示范、守边的屏障。经过2年多的努力,省级统筹资金137.9亿元,实施项目13423个,374个沿边行政村全面完成19项指导性指标,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沿边行政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5G网络覆盖率达100%,下辖的3824个自然村100%通硬化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二是特色产业不断壮大。“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沿边行政村均已创建一项主导产业、成立一个以上规范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三是边寨颜值不断提升。25个边境县(市)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标准,沿边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327个行政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四是群众生活品质不断提高。2023年沿边行政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631元,比全省高4270元,人口数较2019年增加1.6万人,适龄儿童入园率和远程教育覆盖率均达到100%。五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沿边行政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均已达标,党群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自然村文体器械覆盖率达到100%。六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沿边行政村均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广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覆盖率达到100%,60周岁以下全部通晓国家通用语言,8个边境州(市)和17个边境县(市)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所有行政村没有发生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各族群众和谐相处、亲如一家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五个认同”“三种意识”不断增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近期印发实施了《云南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巩固提升范围为沿边一线374个行政村(社区),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的巩固提升工作。
(二)关于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乡镇的建议答复
为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边境地区各族人民致富奔小康,1999年,国家民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倡议发起了兴边富民行动。25年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兴边富民行动系列规划,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兴边富民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我省也相应出台了兴边富民工程系列规划和政策措施。关于代表提出的“边境乡镇非沿边村群众对于实施边境幸福村建设意愿强烈、积极性高”的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2024年至2025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继续在沿边一线374个行政村中实施,针对沿边乡镇非沿边行政村,我们建议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政策,如《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云南省促进边境地区发展等规划,不断推进沿边乡镇城镇化建设。按照中央和省级推进兴边富民工程的决策部署,建议绿春县在兴边富民行动政策覆盖范围内,统筹边境转移支付和现有各资金渠道资金支持县域内边境乡镇的发展,总结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将好的经验做法运用到沿边乡镇非沿边行政村建设中,在继续推进沿边行政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建设的同时,兼顾边境乡镇非沿边行政村建设,打造绿春县现代化边境幸福乡镇,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把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乡村振兴与兴边富民、强边固防有机结合的重要抓手和强劲引擎,为助力边境地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为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