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原称“抢花炮”,是流行于广西、贵州、云南、湖南等地的一项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已有500多年的历史。传统的抢花炮不限人数、队数,场地通常设在河岸或山坡上,无边界限制,具有较强的对抗性、娱乐性,深受各族群众的喜爱。每年农历三月三或秋收后,广西、贵州等地以村寨为单位进行抢花炮比赛,称为“花炮节”。2021年抢花炮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资料图:男子花炮比赛
花炮是直径14厘米的彩色圆形饼状橡胶物,外圆呈轮胎形,厚约2.5-3厘米。花炮比赛由两个队每队上场8人,在长60米、宽50米的场地内,以规则允许的行为,运动员手持花炮通过奔跑、传递,将花炮投入对方的花篮得分;并以阻截、抢断等技术反抢,阻止对方得分。在规定40分钟比赛时间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队。
1986年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首次将抢花炮列为竞赛项目,2003年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式更名为“花炮”,并对规则做了进一步完善。花炮项目以高强度对抗、团体配合和对参赛选手较高身体素质要求的特点,为观众提供了极佳的观赛体验,日益受到群众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