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的话】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地方实践】
中华文化润司法 司法为民促团结
——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邓川人民法庭在司法实践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邓川法庭坚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司法实践,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有效化解民族地区的纠纷,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洱源实践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背景情况
邓川人民法庭是祖国西南边陲的基层法庭,服务邓川、右所两镇6.71万人,有8名干警,其中审判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法警2名。近年来,邓川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实”的导向,做好“融”的文章,以“多元法庭、专业法庭、文化法庭”建设为抓手,培树具有邓川法庭识别度的“中华文化润司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法庭先后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省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庭长罗连书荣获“中国好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殊荣。
二、主要做法
(一)匠心打造文化法庭,以文化认同凝心聚力。以文传法,积极建设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努力打造文化诉讼服务中心。在法治长廊建设中,法庭将审判实践融入洱源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人文景观中,让中华文化通过实物实景实事得到充分展现、直抵人心。在日常工作中,法庭以“道德感化和法律引领”为途径,提炼出“一二三一”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较好地做到了“有矛盾纠纷、到法庭解决、得公正处理、案结人和顺”的良性循环。以文筑源,把法治文化建设拓展到法庭围墙之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积极推进移“法”于俗,引导村民订立新村规民约、整治陈规陋习,把公序良俗立起来,让“村民外墙、房屋照壁”会说话。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各族群众构建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以文化凝聚法治文化共识,类同相感、声同则应。邓川法庭积极与宣传部等部门创新建立“新无讼乡村指导工作室”,将拓展后的“新阿鹏调解”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合,组织法官、法律服务志愿者在工作中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的传统美德,汇聚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近年来,每年60余家兄弟法院及相关单位到邓川法庭进行参观交流,并对法治文化建设予以高度评价。法庭将审判工作与生态保护、文化建设、民族团结及模范引领有机融合,有力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邓川法庭成为云南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一张亮丽名片。
(二)倾力打造多元法庭,以“枫桥经验”助推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建立乡村治理矩阵,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堡垒”。把“党建+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实行党员法官包村制度,在辖区村委会设立“法官工作室”,积极掌握村情民意、融洽干群关系,共同建设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家园。完善多元解纷体系,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大力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惠民的纠纷解决渠道。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建立“庭所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合力共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建了“阿鹏解纷”特色诉讼服务品牌,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既打开了民族群众的“法结”,又解开了民族群众的心结。强化乡村诉源治理,为各族群众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以“支部+法官+综治中心+村人民调解员”的模式组建解纷组织,为各族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逐步形成文明和谐好乡风。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爱法、守法、用法。把普法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主要抓手,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拓展文化说理功效,让“情、理、法”将诉讼参与人从牛角尖深处拉出来,用文化的力量解释法理,化解矛盾。同时,通过精心制作《中华文化润司法 司法为民促团结》专题片、种植民族团结之树及打造视觉形象工程等方式,大力推进“苍洱处处石榴红”品牌打造,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三)精细打造专业法庭,以优质服务增强各族群众司法获得感。加强法庭专业化建设,满足各族群众的高质量司法需求。以专业化、类型化为导向,创新法庭“一庭三职”工作理念,使法庭兼具诉讼服务站、旅游巡回法庭、生态保护法庭三项职能。在辖区共设立镇村诉讼服务站(点)20个,为各族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在景区开展涉旅法律诉讼服务。组建洱海源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合议庭,对洱源、剑川、鹤庆、宾川辖区的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同时,深入挖掘延续和宣传倡导洱源牛街护林碑、凤羽乡规碑中的生态环保理念,积极引导各族群众主动融入洱源县委、县政府对古树名木移交保护的重大举措中,以主人翁精神致力洱海源头保护。注重程序规范化建设,让各族群众获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将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文化型诉讼服务中心”的要求,融入审判调解全流程,品牌效应不断凸显。通过调裁分流和繁简分流,以调减诉,多数简单案件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精细化审判,确保案件提速增效。推行快执团队进法庭,对有履行内容案件和调解案件及时督促自动履行,对需要强制执行的由执行团队及时执行,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利用“云解纷”平台,大力开展线上调解、审判、执行,让办案解纷从“线下跑”转为“网上办”,使大部分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法治护航“三农”发展,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立足农业农村司法需求和各民族群众诉求,强化涉“三农”诉讼案件分类处理,立案时加注“绿标签”,并全程跟踪问效。切实发挥法治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助推全县各族人民向共同富裕的美好生活迈进。
邓川人民法庭在司法实践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诉讼、审判、调解全过程,不断优化法庭功能、延伸司法服务、传播文化力量,不断擦亮“中华文化润司法”品牌,擎司法之笔,奋力书写各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安定繁荣的新篇章,让“小法庭”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释放“大效能”。
2023年3月1日,洱源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洱源县宁湖二小开展“行走的法治课”活动
【经验启示】
乡村是社会的基石,乡村治天下安。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邓川人民法庭在司法实践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力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用司法的力量和温度努力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大家都来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中华法治文明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建引领,增强源动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开创“党建+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推动党建引领司法实践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贴民意。
(二)聚焦主责主业,画好同心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主动将多元解纷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社会治理大局中,不断提升民族地区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三)坚持文化浸润,凝聚向心力。以“法的精神、文的品位、化的功能”为思路,培树具有邓川法庭识别度的“中华文化润司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重点发挥罗连书等先进典型在品德、作风、业务、成绩、群众口碑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展现新时代法院人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不断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引导社会新风尚,共创善治良序,增强民族事务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