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的话】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地方实践】
用好院坝协商“金钥匙” 做实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推动政治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西双版纳州政协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在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治理能力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以“四个坚持”为抓手,深入开展“协商在基层”“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积极探索政协协商有效服务基层治理的路径、形式和方法,持续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以政协协商助推解决基层治理存在的难点堵点,办了一批得人心、暖民心、筑同心的实事好事,得到广大干部群众一致好评,走出了一条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
一、背景情况
西双版纳州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一江连六国”,边境线全长966.3公里,是云南省之最,战略地位重要,其和谐稳定事关全省乃至全国边疆治理现代化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州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探索更好地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治理相结合的方法途径,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2020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各级政协组织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各项工作的主线,立足“政协能为群众做什么,群众需要政协做什么”校靶心、抓重点、干实事,先后开展“协商在基层”“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争取并投入资金130余万元,建成了38个委员工作室等基层协商场所,深入开展“院坝协商”活动148场,助力破解了一大批基层治理难题。2024年1月,勐海县基层治理普法先行、景洪市交警便民服务超市让群众享受“零距离”办证被评为云南省“院坝协商”典型案例。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统筹,广聚共识增合力。树牢“一盘棋”思想,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主席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各专委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州、县(市)两级政协“院坝协商”行动指导组,具体负责督查和指导开展“院坝协商”行动,建立健全州、县(市)、乡镇(街道、农场)、村(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搭好“院坝协商”工作的“四梁八柱”,推动形成州、县(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席班子成员共同抓、专委会齐上阵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各专委会每年至少牵头组织开展一次“院坝协商”。2023年以来,共协调推进57个协商议题开展“院坝协商”,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全面激发民族工作的活力和热情,全力维护好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调查先行,围绕中心解难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院坝协商”与州委对政协答好经济社会发展“十道题”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细化成45个调研课题融合推进落实。组织委员、专家深入县(市)就如何开展好“院坝协商”和如何推进院坝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进行调研,推动协商工作走深走实。将“院坝协商”与主题教育、专题协商调研、重点提案督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组织领导干部、政协委员、机关职工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医院、学校等基层单位500余次,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人居环境治理的盲点、特殊困难群体的堵点、易返贫乡村发展的重点、生态文明建设的痛点开展协商。通过有效的协商实践,广泛凝聚共识,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规范运行,上下联动抓落实。规范协商议题确定、协商调研、协商讨论和协商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依托乡镇(街道、农场)委员工作室,采取“固定+移动”方式,将协商议事室、院坝、凉亭、长廊、火塘等作为协商场所,建立“政协委员+县乡两级相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干部+利益相关方代表、群众代表、乡贤、专家”的“1+2+N”联动机制。采取党政交题、委员找题、群众荐题、各方征题等方式征集协商选题,按照介绍情况、提出意见、互动协商、形成共识、提请确认等步骤召开协商议事会议,切实推进“院坝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同时抓实成果转化,对协商议事会议形成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梳理,做到及时办理、定期反馈,确保将协商建议落实到位,推进协商成果落地,扎实做好协商议事“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各民族共创美好未来。
(四)坚持全民参与,群策群力齐发力。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注重发挥好老党员、老村干、致富带头人和乡贤等的作用,积极引导村寨群众主动运用协商议事解决问题,推动协商平台延伸到村(社区),协商矛盾就地化解,协商成果及时反馈,让村寨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协协商能够解决问题的幸福感,实现凝聚共识、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团结。2023年,全州共开展“院坝协商”57场次,委员参加266人次,县乡两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330人次,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323人次,群众代表参加856人次,专家乡贤参加328人次,累计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协商建议68条,解决32项民生实事,助推了农村普法强基、化解矛盾、移风易俗、文明进步、民族团结,助力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夯实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的法治基础。
西双版纳州政协将“院坝协商”作为政协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持续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协商民主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真正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效能,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西双版纳实践新篇章作出了政协贡献。
2024年4月2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景罕居民小组“发展乡村旅游”院坝协商会。
【经验启示】
西双版纳州各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有序推进“院坝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推动国家治理在一线、政协协商在一线、凝心聚力在一线、服务边疆治理在一线,开创了政协服务边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院坝协商”在助推乡村振兴、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作用正日益凸显,为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借鉴价值。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自觉把工作融入党的工作大局,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格局中找准位置,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拓展协商领域,规范协商活动,提高协商成效,强化基层治理有序推进“院坝协商”工作,始终保持与党委目标同向、思想同心、行动同步,着力发挥政协独特优势,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准确把握、精心谋划、深入调研、务实担当,既议政又监督,既献计又出力,提出有分量、有见解、有创意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范围进一步向农村集中,协商场所进一步向村寨延伸,协商内容进一步向重点工作聚焦,充分展现人民政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促进民族团结、增进宗教和顺、维护社会稳定。
(三)真正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切实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矛盾纠纷、困难问题、发展短板,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筹优势、群众主体作用、政协协商经验,利用基层人才荟萃和联系广泛的优势,用政协协商的理念和经验浇筑基层协商的制度规范,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方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效能,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确保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推动各族群众在政治上更加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