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腊”巧解千千结调出邻里“和谐曲”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积极探索群众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9-04 11:32:27       【字体:大    中  

【习近平总书记的话】

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3年9月20日,习近平在“枫桥经验”发源地枫桥镇考察时的讲话

【地方实践】

“玛腊”巧解千千结调出邻里“和谐曲”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积极探索群众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人民法院称杆人民法庭(以下简称“称杆法庭”)积极探索民族地区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将“枫桥经验”落实在邻里关系的调解上,聘请“玛腊”调解员参与解决矛盾纠纷,走出一条“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诉源治理之路。

一、背景情况

称杆法庭位于泸水市称杆乡,法庭辖区3个乡30个行政村3个社区,2023年辖区人口50867人,聚居着傈僳族、白族等民族。2021年法庭受理案件248件,2022年受理案件184件,30%的案件属于婚姻家庭类纠纷。2021年9月,称杆法庭聘请了一名专职调解员,用傈汉双语调解,调解效果显著。该专职调解员是一名中年妇女,群众基础好,被当地群众亲切称呼为“玛腊”调解员。“玛腊”在傈僳语中是嫂子的意思,在傈僳族群众居住地区,嫂子有较高的威望,发生家庭矛盾时,一般都会听取嫂子的意见。自“玛腊”入驻称杆法庭以来,调处矛盾纠纷280件,参与普法宣传50余场次,调和12件婚姻纠纷,完成20余次傈僳语翻译工作,定期回访案件40件,走遍辖区33个村(社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起排查矛盾纠纷,强化了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诉讼案件率降低了25%。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协同合作,调解情与法相融。推行“玛腊”调解在前的模式,运用“玛腊”在语言、情感等方面的优势,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了解当事人的情况。特别是婚姻家庭类纠纷,“玛腊”能够全面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状态、矛盾根源,及时预判风险隐患,作出风险评估预案。法官从法律专业角度进行释明讲解,“玛腊”则从道德层面进行情理感化,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情与法相交融,打开当事人心结,修复双方感情,维护亲情关系,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二)利用熟门熟路,调解深入基层一线。法庭充分发挥“玛腊”熟悉地理环境的优势,既当“联络员”,又当“调解员”,与辖区3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机制,整合调解资源,通过田间法庭、夜间法庭,在群众家门口解决纠纷,95%以上的案件均通过巡回办案方式进行处理。通过“玛腊+法官”走村入户的方式,将诉讼服务触角延伸至最基层,不仅便于当事人诉讼,减轻了诉讼成本,还起到普法宣传的效果,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法治教育,为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发挥平台优势,调解成效持续显现。“玛腊”调解员依托科技法庭力量,指导当事人线上操作,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在线调解。外出务工“线上办”,解决远程司法需求,由线下服务向线上服务转变。依托“智慧法庭”,为务工群众提供线上诉讼服务,指导当事人运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玛腊”入驻法庭后,已处理30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维护了农民工权益。特别是为20多名当事人进行了线上立案服务,为30名外出务工当事人提供线上调解。称杆法庭已经邀请了9家基层治理单位进驻人民调解平台,“玛腊”是平台调解员,在辖区已经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与妇联、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构建“专业法官”为主导,以“玛腊”调解员为基础的源头预防解纷网络。

(四)强化法治宣传,调解助推普法成效。“玛腊”既当调解员,又当法治宣传员。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玛腊”调解员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基本法律,聚焦移风易俗,治理封建迷信、高价彩礼等不良习气,推动乡村文明进步,营造崇法尚德的乡村法治环境。“玛腊”调解员与法官共同普法说理,答疑解惑,携手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多点联动宣传,将法律送达田间地头。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普法,拓宽普法教育渠道,进行现场普法和一对一答疑活动,提前介入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玛腊”调解模式结合民族地区特点,突出司法为民要求,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突出强基工程,积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案件,不断完善民族地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立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倡行全民守法普法,为边疆民族地区打造良好法治环境,成为具有当地特色的成功典型。

 

2023年7月3日,泸水法院称杆法庭调解员赵学瑛(左一)到群众家里进行双语普法

【经验启示】

“玛腊”调解员入驻称杆法庭后,有效促进了纠纷化解,诉源治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该调解模式通过情理交融、案例引导、跟踪落实,基层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成色更足,“玛腊”调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已成为称杆法庭的特色解纷模式。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称杆法庭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主线,通过政治引领、思想引导、组织领导,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真正把基层党建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使党组织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头雁”。

(二)坚持群众路线是推动社会善治的精髓要义。称杆法庭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群众意识,充分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创建的“玛腊”调解模式把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个末梢,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把社会组织发展起来,释放基层善治活力,充分发挥了农村妇女群体优势,让更多的妇女同胞加入到“玛腊”调解队伍中来。特别是村妇联、村委会妇女主任,这个群体本身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经过业务培训,能够发展成为一支强大的调解队伍。

(三)坚持执法为民是基层法治的本质要求。“枫桥经验”的核心是调解,“玛腊”调解员既能调解矛盾纠纷,也能开展普法宣传,发展“玛腊”调解队伍提升了民族地区法治意识宣教成效,有效化解矛盾,疏通怨气,维护乡土人情关系,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为基层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加强了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区域社会治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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