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政府办、州民族宗教委组成工作调研组,深入开远、元阳等县(市)和部分州直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调研。
调研对标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目标任务,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边境村寨等不同行业和单位,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和数据核实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同时,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当前重点任务和科学编制“‘十五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创新性提出思路及可量化、可考核的阶段性目标和配套措施,为高质量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和政策参考。
据了解,红河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州各项工作的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经济发展、依法治州和边疆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引领边疆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提升,全州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6个、模范个人17名,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5个、示范单位7个,创建省级示范县13个、教育基地3个、示范单位474个,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