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迪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持续推进8个标志性战役。先后印发实施《迪庆州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有序推进纳帕海、碧塔海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持续推动城市污水管网以及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建设,减轻纳帕海入湖污染负荷。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全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连续8年保持100%,全州18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4.4%,无劣V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州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减排388吨、氨氮减排27吨、氮氧化物减排1109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62吨,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2022年11月,迪庆州成功创建国家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2月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维西县成功创建国家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年,德钦县、维西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